分分彩技巧荔湾区分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后勤岗位电工和厨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岗位电工和厨工1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相关资格条件 |
工作地点 |
看守所炊事员(厨工) |
3 |
1、身体健康; 2、有厨房工作经验或相关技能者优先。 |
荔湾区看守所。工作岗位还要服从分局内部统一调配。 |
电工 |
3 |
1、持有电工证, 2、男性及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需要。 |
看守所、拘留所及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各1名,具体工作岗位服从分局内部统一调配。 |
厨工 |
11 |
1、身体健康; 2、有厨房工作经验或相关技能者优先。 |
具体工作岗位服从分局内部统一调配。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18至40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其中,厨房炊事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电工须持有电工证和高中毕业(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条件突出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机关后勤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6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大院一楼(荔湾区公安分局警辅办)。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交工作人员核验: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下同);
(2)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6)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人失业手册。
报名应聘人员须先经过公安机关内部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其中,应聘厨工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操作厨房器具的能力及厨艺操作技能;应聘电工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电工专业知识、钳工知识和变、配电设施的能力及安全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求职动机、综合处事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
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在荔湾区公安分局警辅办门前宣传栏公布)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及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和核查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期间,应聘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经考察,发现应聘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未能通过产生缺额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应聘电工和厨工岗位人员,统一签订《社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广州市、荔湾区临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20-81548711,联系人:王警官。